小酒店员工规章制度(优秀范文五篇)

发布时间:2023-01-12 10: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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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酒店管理的规章制度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第二篇:酒店员工的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九条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与行政奖励两种:

(一)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第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五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四)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全年累计三次者,正常之外晋升一级工资。并通报全酒店。

(一)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二)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三)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四)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的;

(五)在生产,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的;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1000元。全年累计两次,正常之外晋升两级工资。奖励及奖金在全体员工大会上颁布。

(一)开发,工艺设计,产品设计,设备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应用中取得重大成果者;

(二)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第十四条酒店对第十三条(一)款中新产品开发项目负责人,除予以记大功奖励外,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十五条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奖励的核实人为人力资源部,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第四章惩戒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填责任过失单。

第十九条惩戒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或工资,降低工资标准。

(二)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开除。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万元(含)以上,5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物者;

第二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处罚款元。

(一)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财物经查事实者;

(二)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

(三)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四)造谣惑众诋毁酒店形象者;

(五)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六)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七)伪造或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

(八)吸食毒品或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并未构成犯罪者;

(九)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者。

第二十四条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以降职或撤职。

第三篇:酒店管理的规章制度

1、工作当中应当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礼节礼貌,遇见领导与同事应当主动问好,热情待人。工作期间,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站有站姿,坐有坐姿,不准嬉戏打闹。

2、不得使用酒店物品,私人物品严禁带入洗衣房存放。

3、私人衣物严禁带入洗衣房清洗,如有发现私自带入洗衣房清洗者,违纪员工与当班主管、组长一律各处以五十元罚款。

4、所有送洗的员工制服必须经过制服房,由制服房统一送至洗衣房清洗。洗衣房员工不得擅自接洗员工制服,严禁为其他部门员工清洗私人衣物。

5、工作中需听从上级领导的工作指令,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严禁顶撞上司。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闲杂活动,不妨碍他人工作。若需要暂离工作岗位,应请示当班主管,经获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6、所有送至洗衣房的布草一律按洗涤程序进行洗涤,未经洗涤的布草不得直接返回送洗部门。

7、操作各种机器过程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要求进行操作,不准野蛮操作,对于在工作中故意野蛮使用机器者,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机器如发出异常声音,应当立即停止机器,报告主管。

8、使用原料,要严格按照原料投放比例投放,杜绝浪费。严禁未经请示私自改动原料投放比例,严禁私自携带洗衣房原料外出,一经发现,一律按偷窃处理。

9、对于自己无法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不得擅做主张,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0、工作当中应当本着友好相处、互相帮助的原则,严禁在工作当中勾心斗角、拉帮结派,做有损部门团结的事情,如有此类事情,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直至除名。

第四篇:酒店管理的规章制度

1、当天晚上18点至次日8:00点,值班经理不定时查岗,各部夜班期间有需要解决的事项,及时报当日值班经理。

2、忠于职守,在值班时对酒店的各营业场所进行巡视检查,积极认真、迅速准确地处理各种问题,在遇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及时报告总经理。

3、值班经理在值班前和值班期间,禁止饮用含酒精类饮料,也不要因工作外的事接待亲朋好友;否则扣20―50分。

4、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不得无故离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店外出时,需经上级批准;否则扣50分。

5、值班经理必须按值班顺序值班,不得随意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与他人调班的须在值班前落实并告知总经理;否则双方扣20分。

6、值班经理在巡视各个区域时,带上值班日记本让各岗位员工在该本上签字,以示巡视过这些区域。(凌晨0―2点间至少巡视记录1次,按指纹1次,否则按考勤制度处理)

7、巡视检查。对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设施设备情况,如各楼层、厨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总服务台、前门外、院内及餐厅包房等加强巡视检查,会同保安人员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工作。

8、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必须按要求巡视酒店各区域,督导各部门按酒店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工作及节能降耗情况(按时开关灯及其它设备),对不规范的服务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当班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改进,并将这些问题或现象记录在值班本上。

9、值班经理须协助各部门当班管理人员处理重大投诉事件,对涉及权限金额以内的免赔,罚款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值班本上。

10、值班期间酒店出现的问题值班经理负主要责任。

11、值班经理房指定为维修房,当房间入住75间以上时,当日不再开经理房,经理在当晚22:00以后方可领取钥匙,次日9时前必须退房。

12、不按要求或未尽职责的处罚20分以上。

第五篇:酒店员工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考勤工作操作办法

1、各单位、各部门须安排专人监督员工每日填写《签到表》,以此反应员工当天考勤情况;

2、每月底最后一天,由办公室将将《签到表》发放到各部负责人;

3、分店各部门每月1日须根据本部上月《考勤记录表》进行汇总,汇总后将《签到表》和《考勤汇总表》、《考勤日志》一同上交办公室,办公室核实无误后交人事部核发工资。

4、分店各部门每月1日须根据日常奖惩情况将本部员工上月奖惩汇总,汇总后将《奖惩单》、《奖惩汇总表》一同交质检部进行核实,质检部核实无误后上交人事部核发工资。

5、人事部每月须将员工考勤情况和奖惩情况进行分别记载,以便定级考评备查。

6、各部门考勤负责人必须每天建立考勤日志,办公室、质检部、行政经理将不定时抽查核实,一旦发现异常,将按照《管理责任督察制度》直接追究部门第一负责人的管理责任,视为“较重过失”。

(二)、请假审批

1、请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紧急情况须电话请假者必须事后补写假条。行政经理负责核实请假的真实性。

2、基层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本部负责人审批,二天以上五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行政经理审批方可,五天以上须逐级上报分店执行总经理审批后方可。

3、分店管理人员请假:一天以内由分店行政经理审批;一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逐级报经执行总经理审批;五天以上十天以内(含十天)应逐级报经公司总办备案,副总经理审批方可;十天以上应逐级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方可。

4、分店总经办成员,三天以内由行政经理审批(行政经理由执总审批);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应逐级报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批;七天以上应逐级报经总经理决定。

5、请假条必须逐级审批签字后由部门负责人保存备查。

6、经过审批的请假,可充抵本月规定的例行休假。超出例行休假者,扣除当日工资。

(三)、考勤处理

1、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地方签到和签退,并接受考勤管理者的监督。否则其按照10元/次予以处罚,因工作原因未签到(退)者,经相关领导证明属实后,处罚予以取消。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每分钟基层员工(含领班)罚款一元,管理人员罚款二元;罚款超出当天工资者,按旷工处理。

3、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为自动辞职处理。

4、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请假事由虚假者,其假期视为旷工。考勤管理者监督不力或徇私舞弊者,承担当事人同等的处罚。

5、所有员工的临时请假(如以小时计算的假期),四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四小时以上按一天计算。

6、业务部门基层员工考勤由本部负责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监督;管理人员考勤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按规定考勤。

7、每月底考勤管理者将相关人员的出勤情况统计汇总后,连同假条转交人事部门核算工资。

8、行政经理有权对本酒店管理人员的考勤及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对基层员工的考勤工作失职现象做出处理:未按制度规定程序操作按《奖惩制度》对应条款处理;因管理不力带来管理任何不良后果者,移交质检部门按《管理责任督察制度》相关规定,报上级领导审批后执行。

9、管理人员每月可享受四天带薪休假,即平均每在职七天带薪休假一天;基层员工每月可享受三天带薪休假,即平均每在职十天带薪休假一天;

10、各单位办公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相关制式表格开展本单位考勤管理工作。

二、证件胸牌

1、员工被录用后,将发放胸牌,胸牌应随时佩带,酒店保安人员有权在店内随时检查。

2、员工在工作场所时,必须佩戴胸牌,以便宾客或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工作质量。

3、员工应采善保管好证件和胸牌,若有遗失,应及时提出申请;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核批准,到人事部补领,费用自行负责。

三、制服

1、酒店根据岗位需要配合员工制服,员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胸牌,非因工作需要员工不得在酒店之外穿制服。

2、员工应保持制服整洁。

3、员工应爱护制服,如因疏忽或故意损坏,则需照价赔偿。

4、员工下班后,必须把制服放回更衣室。

5、员工离职须交还制服,否则照价赔偿。

四、员工更衣柜

1、员工须按使用更衣柜的细则经常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

2、更衣柜随时锁好,员工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酒店,如有遗失,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不得在更衣柜内存贮饮料、食品,不得放置危险及易燃、易爆、易腐、剧毒物品。人力资源部、保安部有权对员工更衣柜进行检查。

4、不得私自加配锁匙或私自更换更衣柜。

5、遗失更衣柜锁匙,需照价赔偿。

6、忘带或丢失锁匙需借用者,由员工填表请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批准后向人力资源部借取备用锁匙。

7、员工必须遵守更衣室管理制度。

五、员工食堂

1、员工须根据部门主管的安排,按时在酒店的食堂或指定地点用餐。

2、当班员工未经主管许可,不得在食堂或酒店指定地点以外地方用餐。

3、员工须遵守员工食堂的有关规定。

六、员工宿舍

1、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宿舍。

2、员工入住宿舍必须按正常手续,服从统一安排。

3、入住宿舍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七、安全检查

1、员工上下班必须从指定的员工通道进出,并主动出示证件。

2、员工上下班离店必须主动配合酒店授权的保安人员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

八、离职手续:

凡离职的员工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手续,交还酒店财产,包括劳保卡、胸牌、制服、《员工守则》、工具、衣柜钥匙、员工宿舍钥匙及物品等。未能全部交还以上物品者,须按酒店规定赔偿,否则酒店有权拒绝发薪并不发给任何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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