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联部规章制度(范文5篇)

发布时间:2022-03-23 01: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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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外联部是社团中负责与校内外各种企事业单位进行一系列互惠互利的合作、为社团重大活动谋求资金经费、以确保社团活动能够顺利完成的职能部门。拉赞助、外部社联活动、内部部门建设是外联部三大最主要的工作,为了保证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部门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篇:社团值班管理制度

社团值班管理制度

全体社团联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社团联合会规章制度。

第一条 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7:30~11:30;周一至周四14:00~20:50;

周五14:00~15:50周日18:30~20:50。(若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二条 所有部门参与值班,且每班至少安排8人值班(晚自习除外)。所有值班事宜由秘书处统筹安排,如有重大活动,各部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值班时间,但必须告知秘书处。

第三条 值班要求

(1)值班时,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未到,并认真填写值班签到表,请务必亲自签写,不得代签,确保考勤的真实性。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应提前向各部负责人请假,并告知督察部负责人。无故缺席者,将给予相应责罚。

(2)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做好各部文件及时归档,及时处理,遇突发事件及时汇报;同时务必与下班同学做好工作的交接,如因为值班同学交接工作失误或未交接清楚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皆由个人负责。

(3)值班期间,做好办公室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4)值班人员应穿戴大方,得体;应热情大方为同学服务,提倡文明用语。

(5)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种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器;禁止使用办公室电话拨打私人电话。

(6)要爱护值班室的物品,不轻易出借物品,当相关人员借用时,须做好登记,并帮助联系负责人员办理。值班人员不得私自出借办公室物品。

(7)严禁将工作证,办公室钥匙,社团联印章等私自借于他人使用;严格登记社团联印章的使用情况,使用社团联印章须得到主席团的同意,不得随意使用社团联印章,社团联印章只能由秘书处使用。

(8)办公室电脑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要爱护好,管理好,使用好;不得使用电脑从事任何非法或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不得在电脑上随意下载软件,使用u盘前须杀毒。

(9)办公室打印机须严格管理,使用人员须详细登记,所有人员不得随意使用。

(10)值班人员应做到善始善终,离开办公室时要确保电脑,电源开关已关掉,并将灯和门窗关好,锁好门。

(11)每天值班的办公室工作,由社团联办公室值班人员全面负责。社团联值班人员应主动交流。

(12)保持好办公室卫生,值完班后,值班人员在离开前将办公室再打扫一遍。清点好办公

室内的设施及物品。

(13)值班干事不得带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室,不得擅自离开办公室。如有事应同秘书处和督察部请假,批准后方可换班。

(14)电话接听。须吐字清晰、简洁明了。接听电话时,应礼貌用语,说明接听方身份(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电话内容中需要做记录的应及时准备做好记录。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起即日生效。

社团联合会值班考勤制度2.262015-10-07 11:47 | #2楼

一、值班时间地点

1. 社团联合会的.值班地点为文化中心129办公室。

2. 值班时间为每天8:0017:00。

3. 值班时间分为五个班次,分别为①8:009:45②9:4511:30③11:3013:20④13:2015:10⑤15:1017:00。

二、值班制度细则

1. 每班次由二位不同部门的大一干事,每日由一位大二负责人及一位主席团成员在129办公室值班。

2. 值班人员如因临时变故不能出席值班的,应提前向事务部指定干事请假。此外,值班人员要做好考勤相互监督工作:遇到同时段值班的同学迟到、早退或缺班的情况须及时向事务部指定干事反映。

3. 值班大一同学须认真、礼貌地接待来访者,如遇问题要及时做好问题反映或登记,以便问题解决和经验总结。值班大二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须在空余时间到129办公室值班并视察值班情况,认真指导并解决好当天遗留的问题。

4. 以主席团轮值顺序为参考,各部门进行卫生轮值,负责保持当周106及129的整洁、整齐。如遇到大型活动结束后整理工作量大的情况,值周部门可组织各部门协同整理和打扫。

5. 事务部干事负责129开门和关门。每日由事务部第一班值班干事开门,下午6点前关门,并将钥匙转交给第二日第一班的事务部干事。

6. 事务部干事须在关门时检查当日考勤情况并进行打分,值班主席

团成员须在值班期间检查当日卫生情况并进行打分,两位均须在当日将分数报给指定的事务部干事。

7. 事务部对每周值班情况进行评分统计,并于负责人例会上公布。

三、值班注意事项

1. 在值班期间,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社团联合会声誉的行为,要注意日常卫生。

2. 129办公室的一切财务归社团联合会所有,出入人员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129办公室财物不得私自外借。

3. 最后离开129办公室的社团联合会值班人员应关好电灯与门窗。

四、评分细则

1. 值班考勤及卫生的评分以部门为单位,每周统计一次,每月汇总一次。每周评分的总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

2. 考勤方面:由事务部干事负责打分。大一干事无故缺席值班扣3分,迟到或早退扣2分,大二负责人无故缺席值班扣5分

卫生方面:由主席团成员打分。物品(小资产、桌椅及桌面物品等)摆放不整齐扣2分,地面不整洁扣3分。

3. 每月进行一次值班评分汇总。评分汇总最高部门可获得卫生轮值轮空一次的奖励。

五、补充说明

1. 此制度将根据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工作需要不断调整与完善。

2. 评分接受各部门的监督。各部如对分数有异议可与事务部联系。

3. 社团联合会值班考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事务部所有。

社联社团办公室值班制度2015-10-07 9:41 | #3楼

办公室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为了加强校,院社团之间的交流合作,接待来访人员,及时处理日常事务。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了本值班制度。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勤并签到。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到,因故不能及时值班者需事先向办公室主任申请换岗,否则一律按旷到记载。值班由副主任负责考勤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配合其工作。对于旷到人员,主任根据情况,进行惩处。值班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中午:11:30-13:00 晚上:18:00-21:00,周六、周日9:0021:00.

(2)要保持值班记录本的整洁条理性,,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时间需打扫办公室卫生,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吵闹、喧哗,维护社团联合会的形象。不得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办公室逗留。不得随意翻看相关资料,不得将同学的个人资料透露给其他人。

(4)在保证电脑里面的材料不丢失 、不修改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办公室电脑。文件要归档,不允许随便放在电脑桌面上;不允许用电脑做与学习工作无关的事。

(5)对外来人员及电话需做好接待工作,对于所提问题或要求的工作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传达给主任或副主任,,并作好详细记载;引导外来人员找到相应部门和盖章,不让外来人员随便进入办公室。

(6)值班人员有责任管理和爱护办公室的公物,如有借用,在确定来借者身份后方可借出,并作好相应记录(借出物品名称,日期,数量,借出人,以及归还时间,若在当时没有归还的应催还或移交下一值班人员),并向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汇报.

(7)值班时如遇紧急情况拨打保卫部电话:(55190110)

(8)值班人员若中途有事暂时离开需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便于以后查岗。

(9)值班结束时保证值班室内的卫生和物品摆放整齐,注意关掉各种电器,锁好门窗。

社团联值班考核制度2015-10-07 9:45 | #4楼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社团联自身的管理,提高-干事的工作积极性,发挥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对社团联干事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社团联干事值班考核制度。

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7:30 值班地点:二号食堂二楼社团联办公室

1、值班人员按《学生社团联合会10级干事值班表》进行值班

2、值班人员须准时到岗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便换班。

3、值班人员必须在签到表签到,未签到视为未到。如遇巡检人员请按要求在巡检签到表上签到。不准请他人代签,否则以无故缺席处理。

4、因故不能按时值班者,应事先自行协调,协调不成需请假,请假必须要以书面形式为准,需填写两份,交由部长签字同意,同时在签到本上附上请假条正本,副本在下次例会时交给旁听例会的人力资源部干事,否则均以缺席处理。

5、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者,有迟到或早退达三次以上者,在宣传栏上给予通报批评, 并取消优秀学生干部考核条资格。

6、请假不得超过3次(含3次),超过者取消评选社联各项荣誉称号,推优等资格。超过4次(含4次)者取消社联干事资格。未请假且未出勤超过2次(含2次)者,取消评选各项荣誉称号及推优等资格。未请假且未出勤超过3次(含3次)者取消社联干事资格。

7、 值班人员进入办公室需保持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等。

8、值班人员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乱扔垃圾,应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9、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打闹,必须自觉维护社团联的良好形象。

10、值班人员应自觉爱护公物,节约一切办公室用品。每天对值班情况进行统计与检查,做好财物借出与归还手续(需写明外借物品的名称、数量、外借者姓名、联系方式和归还日期)。

11、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考核制度,了解一些基本表格的使用。

12、巡检人员暂由人力资源部10级干事担任。巡检人员一周巡检两个班次,每次巡检至少值半个班次的时间。

13、人力巡检人员及值部长、副部长会定时不定时的检查,对未到迟到早退人员,人力资源部干事统一记录,在每周的批评栏中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每月之星和期末考评报告中。

14、巡检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行事,不准徇私舞弊,适度调节好值班气氛。

本制度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制定,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享有。该制度自2015年10月21日起实施。希望社团联合会所有干事支持与配合!

第三篇:大学生协会规章制度

大学生协会规章制度

【篇1: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条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是学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服从学院党政组织领导和共青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院团委”)的指导。

第三条 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学生社团的主管部门对各类社团及各项活动进行管理、培育、扶持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服务。定期进行社团评估。对于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职能工作,各学生社团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四条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社团按其不同的活动内容可分为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四大类别。社团联合会的主要任务是为社团成员服务,活跃和繁荣校园文化,加强

精神文明建设,并成为我院素质拓展教育的一个重要载体。

第五条 学生社团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活动经费。社团的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条例的有关财务规定及实施细则,并进行详细记录,接受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审核。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是取得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学生社团成员享有平等参与社团活动及事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和解散

第七条 凡遵守我院有关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拥有学院有关部门支持和指导教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明确的活动宗旨和活动内容的在校学生团体,经院团委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均可提出成立申请。

第八条 学生社团的申请分为四类,包括:学术类、实践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一个学生团体只可以申请一类,经院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核登记后方可成立。并应在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名称前冠以“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字样。

第九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 由五名以上的学生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且 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 组成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组,由筹备组专门负责学生社团筹建事宜并确定负责人,筹备组应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 ? 筹备应完成起草学生社团章程等准备工作。 ? 学生社团章程的内容应包括:

? 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及主要任务; ? 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

?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 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法及其权限;

? 学生社团章程修改的程序、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 ? 有明确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 ? 申请时总会(社)员二十人以上。 ? 有至少一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八) 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有可行性,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中应做出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条 登记审核主管机构是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社团的,应当向社团联合会呈送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 书面申请。

? 社团章程草案。

?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系别、简历、无违纪证明材料和学习成绩证明材料。

? 具体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介绍和指导教师书面意见。 ? 注册经费数额及来源。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成立按以下步骤进行:

? 由筹备组向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以下材料: ?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一式三份; ? 学生社团财务制度一式三份;

? 学生社团成立第一学期活动计划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各一份。

? 递交以上材料一周内,由院团委和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暂定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进行面试审核。

? 审核通过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并报院团委处备案。

? 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上交会旗会标会章(样本)。

? 以上全部通过后,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向全院宣布此社团成立。 第十二条 在学生社团占 2/3以上成员同意解散后,由学生社团负责人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解散申请,经批准后该学生社团方予以解散。

【篇2:大学社团规章制度】

xx大学xx学院xxxxx协会

规章制度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xx学院xxxxx协会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协会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xxxxx协会活动秩序,健全xxxxxx协会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协会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协会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xx学院xxxxx协会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会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

神 。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

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

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

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

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

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

手示意。情节严重且屡次不改者,可开除出会;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否则写500字

以上的自我检讨;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

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 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

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

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

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

一经查实,即自动退会;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

上则视为自动退会。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

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主席团和协会各成员加以监督。 (注:本制度如有不足,望协会各成员提出意见,将其完

善并正式施行。)

【篇3:大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实践者营销社团2011

1.遵守社团之各项规章制度;

2.社团的所有成员,以实践为中心,互帮互助, 3 4

5.如果有成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社团设有营销部, 1.策宣部:

对社团

并负责监督 2.组织部:

组织每次例会,考

勤;

3.营销部:

负责每次实践活动的营销工

作; 4.文娱部 5. 1. 2. 3.

1.每次例会或活动,组织部要对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

依据;

2.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

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实践者营销社团 2011 实践者营销社团2011

实践者营销社团 2011

协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规章制度

会计规章制度

工会规章制度

会议规章制度

第四篇:社团部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凡学校内由学生发起、组织和参加的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促进会、社、俱乐部等学生自治组织,均属于学生社团。

2、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3、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具有我校学籍的学生

4、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2)、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3)、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5、学生社团必须接受学校党总支领导。校团委受校党总支的委托,在教务处、德育处、等部门的指导配合下,负责管理、协调全校的社团组织,统筹安排活动。

二、社团申请成立的程序:

1、学生社团申请成立时,由发起人成立临时筹备小组,由社团临时负责人向校团委申报。按理论学习类、文学艺术类、体育健身类、学术科学类、志愿服务类、综合类六个类别中的一个进行登记,办理申请手续。一个学生社团只能登记一个类别。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

(1)《师大附中社团申报表》;

(2)本社团的管理办法;

2、由校团委门对《社团申报表》的内容进行审核,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三天内,组织可行性论证,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

3、以下情况不得批准社团成立:

(1)成立申请及筹备期间,有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情况者;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3)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有不良动机的。

三、学生社团的管理办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冠以校名字样的名称;

2、宗旨;

3、经费来源;

4、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

5、会员的权利和义务;6、其他必要的事项。

四、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成立全校性的学生社团,必须经过学校团委批准,学校备案。

2、学生社团聘请本校指导教师至少一名。

3、学生社团不刻公章。

4、各社团在开学第二周进行社团招收社员宣传活动。每位同学于开学第二周填写《师大附中社团报名表》,每人依兴趣爱好选报社团。各社团负责人一周内进行初审和面试,审核(选拔)后签名送交团委存档。

5、学生一般最多同时参加一个社团。

6、每一社团应选社长1名,办理社团一切事务,对外代表该社团;副社长1名,协助社长处理社团事务;根据社团具体活动设若干部长(负责人)。学生社团干部每届任期一学期,每学年结束时进行改选。

7、受校纪、团纪处分(警告以上)的学生或道德行为失范的学生不得担任学生社团职务。

8、学生社团主办刊物、刊印专集等必须经学校团委同意并由相关教师担任终审;刊物、专集一般限于本校内交流,确需参与校际交流的,其范围由学校团委核定。

9、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进行社会政治和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须报学校团委并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

10、学生一般不参加社会上的社团,学生社团一般不作为社会社团的分支机构。学生社团的校外联系工作,一律用学校团委的介绍信。

11、学生社团应当在每个学期初,根据团委、学生会工作计划,结合本社团的特点制订工作计划,经本社团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业务指导教师审阅,报校团委备案后执行。

12、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记录及形成的决议经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签字后,报挂靠部门批准,校团委备案。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审议批准负责人工作报告;修改社团章程;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做出决定;审议学生社团经费使用与收支情况。会员大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者半数以上通过,学生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必须经出席会议者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学生社团活动场地由团委统一规划各班教室及公共活动场所,在社团活动时间开放使用。如有外借情形,由该社团于活动一周前通知相应处室,以便通知该社团变更活动场地。活动设备:社团活动所需个人设备应由社员自行准备。消耗性物品由各社团自行筹措购置使用。

14、学校统一排课的社团活动期间,为正式课程的一部分,全校学生均需依分配登记的社团参与活动。否则登记为旷课,各社团应妥善利用此一时间进行活动。各社团活动以不耽误正课为原则,没有事先说明,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活动。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附活动实施办法向团委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尽量提高学生才艺以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社团各种公告、海报及其它文件、刊物等,事先应请相关老师批阅,再报校团委审批(盖印)后才能公布。

五、学生社团的考核与奖惩:

1、校团委对学生社团实行学期检查考核制度,学生社团应当于每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向校团委提交上一学期的总结和有关材料。

2、学生社团应于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其展示方式得依社团性质分别采用表演、展览、比赛以及各社团特有的方式进行。社团成果展示列为社团评比的一部分,团委应请评委老师前往评比。

3、凡考核合格的社团,可继续开展活动,考核不合格的社团,应限期改进,如无明显改观,则停止该社团的活动。

4、校团委学期应对学生社团进行考核评比,表彰优秀学生社团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5、学生社团的主要干部,学校团委应结合学期工作小结,给予工作鉴定,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6、全校性的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经学校团委批准,可作为团干部,参加年度“优秀团干部”的评比。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与一定的奖励。(奖励必须用于社团建设)

7、对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或超越章程范围的学生社团,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成其整顿、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的处罚。

8、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且不听劝阻,并在社会上、学校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社团,由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社团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校纪处分。

六、学生社团的经费:

1、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各社团自理。经校团委批准,争取与接受社会资助,用于学生社团建设和开展活动。

2、学生社团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管理经费,经费开支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布,实行民主管理,收支应分别设立总帐和明细帐,按校财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3、校团委在经费许可的范围内,以奖励或经费补助等办法,给予优秀社团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1、在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学生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学生社团。会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2、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了解所在学生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情况,有权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3、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规校纪,损害会员利益,会员有向校团委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4、会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交纳会费,接受学生社团的定期注册,积极参加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承担相应义务。

八、学生社团活动要求:

1、活动内容安排具有系统性、科学性。每次活动目标明确,期末结束上交相关材料(备课本复印件、学生作品、过程性资料、学生取得的成绩、每次活动及会议的记录等)至团委备案。

2、做到“三定”:

①、定人(人员固定):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有指导老师挑选并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指导老师要作好学生的点名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

②、定时(活动时间固定):每部门每学期活动至少三次,每次活动时间为40分钟,具体时间由辅导老师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报教务管理处批准、备案;

③、定点(活动地点固定):充分利用学校内的教室资源,固定上课地点,爱护学校的设施、设备,并作好卫生保洁工作。

3、做好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做好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各项活动,扩大知名度。

5、各协会或俱乐部起草本社团的管理制度及活动计划与时间安排表。

6、每次活动应拍摄图片以作保存。

第五篇:中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一、社团申请程序:

凡金山中学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发起成立社团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详细内容见《上海市金山中学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具体要求见待批社团有关内容)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二、社团分类及评定方法:

为了方便社团部管理并使各社团更有效地开展活动,社团部决定将所有校内社团分为:正式社团(包括校级重点社团、校级普通社团)、待批社团两大类。

待批社团:

所有新申请且通过审核的社团即为待批社团。待批社团有3个月的考察期,社团部将根据该社团在考察期的表现决定该社团是否能成为正式社团。

(一)审核要求:

1、有完整的申请材料;

2、社团的主题及活动形式新颖,积极向上;(内容形式与以成立社团不重复的优先考虑。)3、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并在申请表上附上指导老师的意见及签名;

4、除申请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发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该社团的同学的签名;

(二)活动要求与注意事项:

1、经批准成为待批社团后,该社团拥有3个月考察期,可以在学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讲座、播放影片、CD及爱心义卖、户外活动等。所有活动开展流程须遵循社团部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2、考察期内必须开展2次以上活动,并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3、考察期到期后,团委老师及社团部根据社团活动情况,认为该社团符合要求的,将批准其成为正式社团(校级普通社团)。

4、待批社团不享有学年末社团评优的资格。

5、若待批社团考察其中开展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活动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团的规定,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正式社团:

正式社团为学校正式认可批准的社团,有资格参加年度的评优及其他有关活动。

(一)校级重点社团:

校级重点社团在校园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重点扶持的社团类型,每学年将由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社团的活动赞助。(详见社团资金问题方案)

评定方法:

1、所有校内正式社团均有资格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每学年末,社团部将根据当年社团评优总体情况决定下一学年的校级重点社团名单,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学年,表现优异的社团可连续成为校级重点社团,表现不佳则降为校级普通社团;

3、凡社团活动成绩优异、社团管理规范出色的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4、社团部经综合评定后将适当选取个别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评定要求:

1、社团活动开展积极,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有意义并在校园内有较大的反响。

2、社团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经典活动;

3、社团有一定的规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遵守社团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分数排名靠前;(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二)校级普通社团

校级普通社团为普通的正式社团,经费由社团自行筹集,学校不予资助。

评定方法:

1、通过考察期的待批社团及原有正式社团中未被评为校级重点社团的即成为校级普通社团。

2、每学期末,社团部将根据社团考核分数决定下一学期的社团名单。若社团在该学期未达到考核要求,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评定要求:符合社团考核制度标准。(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三、社团考核规范:

(一)考勤记录

1、社长或社团负责人需及时到会,社团会议无故缺席作扣分处理,每学期累加汇总,记入优秀社团考评总分。

2、社长无法到会时,应委托骨干成员参加会议,转达会议内容。

3、一个学期内3次无故参加会议将给予警告,若无效则考虑撤换社团负责人。

(二)社团活动

1、凡有活动,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连续1个学期无任何活动且经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动计划者将予以解散。

2、活动结束两周内需上交《社团活动备案表》,同时需上交成果实物(期刊,杂志,光盘等)或活动照片及详细报道(或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校园网页面)。

3、如供稿给校园网将予以一定加分。

4、汇报的活动需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参与性强,根据活动情况予以加分。

5、如在活动中售卖杂志、CD等物品,需将价格报于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杂志单价需低于人民币十五元。

6、社团期刊、杂志需交由社团部及团委老师审阅后发行,擅自出售者将予以扣分。

7、各项打分将综合指导老师评价,社团管理委员会意见与团委意见,如有对评分有异议者,在学期末可提供查询。

8、如需要社团给予一定协助,则需在《社团活动申请表》中注明,经社团部讨论决定是否提供帮助。

(三)团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规定

1、社团因活动需要可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资金。申请资金时需要书面的申请书(包括指导老师的意见,资金数目,活动计划,事后活动报告),社团管理委员会根据活动的情况决定是否拨给活动资金及资金数目。

2、各社团若要向社团成员收取会员费的必须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收取标准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10元。

3、各社团也可自行联系赞助单位,筹集资金。但筹集情况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的报告。

4、各社团的资金使用必须规范有续,资金必须用于本社团的发展。

5、社团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个社团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以批评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团,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学校处分。

(四)常务规定

1、社团宣传海报、传单(复印前)需经社团部盖章批准,如需复印,需由社团部负责人或团委老师签名批准。大张海报一律张贴在食堂门口的宣传板、食堂正面右边的墙上、超市门口的墙上,小张传单可贴在每班宣传栏中,不符合规定张贴或未经批准的海报一经发现社管部有权进行处理。过期海报请务必自行清理。(小贴示:食堂门口风大,贴宣传画时请加以固定,否则第二天“残骸”难寻)

2、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并予以采纳的社团可酌情得到加分。

四、社团评优制度:

(一)评优要求:

1、遵守社团考核规范,社团活动开展具有良好的纪律性、组织性,社团内部管理有序。

2、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反响良好,社团在校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人气。

3、每次活动及时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社团活动备案表》,社团资料有序齐全,网站内容丰富。

(二)评优办法:

1、每学年末,社团部将进行统一评优活动,具体将以经验交流会形式进行,所有正式社团均有评优资格,所有待批社团可旁听交流会。

2、交流会后,由各社团社长或负责人无记名投票选出十个候选优秀社团,选票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

3、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票数统计,并根据学年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十个。

4、十个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下一学年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享有一定数额的由学校提供的活动经费。

五、校级重点社团资金有关规定:

1、除上一学年十个优秀社团自动成为校级重点社团之外,社团部将根据综合评定,另外选取1~2个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将得到由学校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校级普通社团及待批社团不享有此权利。活动经费经申请,校团委视情况进行批复。

上海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社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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