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2010(范文6篇)

发布时间:2022-03-23 01: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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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20

管理系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一 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和某一阶段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负责整体工作的决策,召开部长会议;统筹、调控指导各部工作;把握各部经费使用。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日常工作;协助主席,分管学生会有关职能部门及附属机构;对分管部门及附属机构的工作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并指导工作; 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时,代表主席行使各项主席职责;参加分管部门的会议指导工作。

办公室:配合主席团开展协调各项工作,处理好学生会的日常事务。为各部门提供资料,整理及起草各类文件,草拟各种条例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求是协会:贯彻上级组织的工作精神,全面领导我系的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其他部门共同完成上级交派的任务。

文体部: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大型文艺活动,加强与其他各系的文艺交流,扩大我系的影响,同时协调各系和学院的文艺活动,搞好学院内各种文艺活动。负责策划、组织系内各类体育活动,发堀培养体育骨干,参与学院内的各项比赛和交流活动,承担学生会下达的其他临时任务。

学习部:协助学院学习部抓好本系学生的上课考勤工作,组织策划各类学科竞赛、学习经验交流及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的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共同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宣传部: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类活动信息。及时有效的做好上级指派的任务。

青协部:负责组织关系的转移,安排系中各团支部每个月的团组织生活,组织青年志愿者定期开展活动。

女生部:组织和负责检查学生宿舍、教室卫生的评比工作,督促个人或集体清洁卫生。深入同学了解同学生活中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监督问题解决情况。

二 规章制度细则

(一):岗位责任制

1:主席团必须负责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对各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2: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责任制,各部部长必须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安排。

3:学生会各部部长必须对工作兢兢业业,努力工作,在学期开始时向办公室递交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学期末要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每学期初),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部部长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

2: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主席请假。

(三):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自然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自然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3:如有学生会干部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学生会干部,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职等处分。

(四):活动开展申报制度

1:各部门在举办活动之前须向系里递交申请书(即立项)。立项的内容

应包括名称、时间、地点、人数、活动开展的经过、目的及意义,同时申请还必须写明各项费用及预期费用。

2:立项未被通过的须无条件服从;立项一旦通过必须严格按照立项的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各部部长不能推诿责任,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结束后各部部长要进行活动总结,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有哪些不足的地方,防止以后再犯同样的错误。

(五):报账制度

1:学生会各部门在购买东西前须向主席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2:凡购买的东西必须有正规发票,尽快将发票交给办公室进行统一报账。3:购买人不得弄虚作假,私自挪用公款,一经发现必将严肃处理。

(六):奖励制度

1: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记录。

2: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每季度评比出优秀干事5名,优秀部长1名,优秀副部长3名。

3:对有突出事迹的部员给予书面表扬并在期末优秀部员评比中加1.5-2分的奖励。

(七):惩罚制度

1:出勤情况:迟到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三次者给予书面批评,迟到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两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2:对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3: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

4:对给学生会带来财产损失者,必须照价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5:对学生会成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三.办公室值班制度条例

为加强学生会所有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维护我系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值班条例如下:

(一)、值班人员组成:干部一到二名,干事二到三人。

(二)、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19:00—21:00。

(三)、值班人员的职责:

认真做部长值班日志,接待来访,协调各方面工作,做好值班记录。临走前要关好门窗,放好桌椅,锁好门锁。

(四)、值班要求:

值班人员穿戴整洁,举止得体,对来访人员热情大方。不得在办公室内嬉戏喧哗,不得利用电脑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吸烟。值班人员有义务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五)、值班期间如有外来人员借办公物品,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首先确认来借人员身份真实可靠,值班部长确认所借物品状态良好,可以外借。

2.值班部长暂扣来人有效证件,按照登记表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打好借条,将物品借出(贵重物品须经主席团同意)。

3.由干部与干事分别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并通知办公室主任。

否则,外借物品如有遗失,追究当事部长责任,并双倍赔偿。

(六)、值班期间如有外来人员归还物品,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值班部长检查所归还物品无误后,将物品放归原位。

•按登记核销,归还来人证件。

否则,出现任何问题由本日值班部长负责。

(七)、因事不能按时值班者,至少需要提前一天向办公室主任请假并找人代替,否则对于擅自不到者,主席团或办公室有权追究其责任。

(八)、值班理事如遇自己不能决定解决的事情,应首先上报给值班部长,若仍不能解决,应由值班部长及时上报给主席团

备注:

1:学生会全体成员通讯工具必须保证每早6点-晚22点都在开机状态。 2:学生会各部门要相互团结,要把学生会当作自己的家,对于学生会的工作都要给予一定的帮助,不分你我。

附则

一、该制度的解释权归办公室;

二、该制度主席团已经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其它未尽事宜,有主席团研讨决定。

2009年10月17日

第二篇:第三条财务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收入(包括所拉赞助,宣传费用,票务费用,场地费用等)须如实报至办公室或主席团并由办公室做统一保管和支出。

2.进行各项活动前团委学生会各部应将经费预算和经费申请交至办公室,经主席团审议后方可使用经费。

3.学生会各部门凭发票或收据定期向办公室申请经费报销;同时须注明具体用途,花费人、经手人签字等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交至主席团审核,后统一拨付款项。

4.办公室财务管理人员应做好发票、收据的存档、记录工作,定期做财务总结和财务公布。

第四条档案管理制度

1.办公室档案分为学生干部档案和活动档案两大类,对档案要定期做档案整理、归类,确保档案的`完整与保密。

2.学生干部档案按学生会各部分类整理,各部大型活动活动档案按部整理(包括学期活动计划、活动申请、策划、预案、总结、通讯等内容)

3.对入档档案要做入档前登记记录,对于各类档案保证档案完整后方可入档;在对已在档档案核查中发现有缺少文件的应及时加上相应文件。

4.如有关人员需借用相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主席团同意后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入档。

5.定期对已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进行清理与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三篇:超市规章制度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范围

1.本手册将指导全体员工的一切工作及与工作有关的事项。

2.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手册内容。

第二条目的

本手册旨在于通过良好的工作秩序及员工关系,确保超市经营宗旨的实现。

第三条生效与解释

本手册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总经理负责解释。

第四条补充与修订

本手册实施后,超市有权根据情况变化作必要的修改或补充,一旦作出修订,以新修订的条款为准,超市会尽快告知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五条 职业操守

一.员工守则

请您遵守超市的一切规章制度,维护超市秩序、信誉及形象,扮演好自己的职业角色,争取成为合格的职业员工。

1.超市希望全体员工能忠勤职守、有责任感、团结同志、和睦相处,能与超市同舟共济,与同事协同合作,并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

2.请您不泄露超市机密,不接受贿赂,不结党营私。切勿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在本超市之外从事不利用超市名义的其他活动。

3.希望您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领导在其职权范围指派任务或履行职责,每一位员工均有服从或积极配合的义务,不敷衍塞责、阳奉阴为。如您对自己的职务或工作职责有不清楚或不满意的地方,可想上一级主管反映;对于上级的指示,应全力以赴,认真执行,不得推诿违抗。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越级请示。

二.行为准则及日常工作

超市要求每个员工的行为准则是:一切以顾客利益、超市信誉为第一需要。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不得购物,所有员工在考勤之后不得私自走出店门。

2.讲究商业道德,保守商业秘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员工服务时应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用语、礼貌待客、热情大方、笑脸相迎,严禁与顾客争吵、斗殴。

3员工上班必须统一着工作服,佩带上岗证,挺胸站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讲,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严禁嘻笑打闹、串岗聊天、吃零食、看书报、哼歌曲、、干私活、与熟人长谈。

4.员工上班时,主动打扫店堂内、外卫生。员工进店堂手提袋、包或不穿衣物必须寄存,

5.员工有事,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回岗上班办理销假手续。

6.员工在店内捡到物品或现金应主动交还失主或上交超市,不得占为已有,严禁监守自盗,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或未付款就带走超市里的物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拉私人关系损害超市利益或谋取私利

7.上班时接待私人来访、与亲人长谈或接打电话要限时5分钟以内,如遇特殊情况需报领导批准。

8.员工一经录用,需工作满12个月后方可辞职,未满12个月者不予退还押金及发放工资及奖金。

9.签定合同的员工,必须缴纳合同押金,并与甲方一起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员工如果要辞职务必要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如有一方违反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10.工资、奖金各自保密,不得查询或议论他人的待遇。

第三章超市作息制度

第一条工作制度

1.按作息时间要求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上班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外出,应坚守岗位,不串岗聊天,禁止从事一切娱乐活动(如玩手机或读书、看报等)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因特殊原因外出或离岗,必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3.接待顾客要文明大方,礼貌得体,不说粗话,讲文明用语,如:您好、请稍等、您需要什么、请跟我来、请您走这边、请慢走、欢迎您再来!

4.所有货物上架应做到摆放美观、整洁、迅速,及时打扫卫生,地面无杂物。

第二条遇有下列违反制度的情形,予以罚款:

(1)、迟到10分钟以内,罚2元/次;

(2)、迟到20分钟以内,罚5元/次;

(3)、迟到1小时以内,扣除当天工资;

(4)、无故旷工1次,扣除3天工资;

(5)、早退视同迟到;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串岗聊天,罚5元/次;

(6)、从事娱乐活动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罚5元/次;

(7)、不请假擅自离岗外出,罚10元/次;

(8)、不及时打扫卫生或整理好所负责货架,罚5元/次;

(9)、顶撞顾客、说话粗鲁、对顾客的提问不予理睬、有顾客来不主动相迎、不主动介绍商品等行为,罚5—10元/次;

(10)、值班人员不及时打扫公共卫生,罚5元/次;不认真履行值班员督查职责,罚5元/次。

(11)、严禁在店内吃零食(包括自己带来的),发现一次罚50元。

第三条请销假制度

1.所有员工外出离岗必须当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必须及时电话连系,得到许可后方可当作准假,否则视同旷工。周末和节假日不得请假。满假后,必须及时到岗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天数每月不超过2天,超过规定天数的,按请假天数计算扣发基本工资。

以上制度坚决兑现到位,对遵守纪律、工作表现出色的员工予以表扬,并兑现奖金!

第四篇:学生会规章制度的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第五篇:学生会秘书处部门规章制度

学院学生会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院学生会的印章管理,使学院学生会的印章使用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维护公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确保用印无误,避免由于印章使用违规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印章由学院学生会秘书长保管。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实施用印登记管理制度,对用印事由、用印部门、批准人、经办人、用印日期等进行详细登记备查,责任到人,以备核查。

第三条使用印章前,申请人必须向学生会秘书长提出申请,如所需盖章的文件为普通文件,秘书长可直接批准使用,如文件为重要文件,应由秘书长上报学院团委书记审核、同意并签字,才能使用印章。使用完毕必须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第四条印章借用后,使用者不能随意乱放,借用时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使用。使用者得到同意使用印章,使用后必须马上归还。印章遗失或损坏,必须及时上报。

第五条印章应加盖在发文日期中间偏上位置,齐年盖月,上不压正文,要求端正、清晰。

第六条印章相关负责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和用印登记制度。

第七条严禁未经主管领导(学院团委书记)审批批准擅自加盖印章,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单据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严禁使用伪造印章。

第八条违章行为一经发现,学院团委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并有权责成违法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后果。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除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外,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

第九条本办法由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便于经费的管理和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以保证学生会内部报销工作有序进行。

一、经费报销申请制度:

1、学生会在每次举行活动前,各部门都根据各自费用预算提出申请,并交给学院团委书记审批,经批准后方能报销。如遇到突发情况无法提前递交申请,需先通知学院团委书记得到批准后,可以在事后补办申请。

2、具体申请程序:由学生会各部门部长持活动计划书和活动预算方案,向学院团委书记拿经费报销申请表,经老师审批后,向学生会秘书长确认。

二、经费报销制度:

各部门必须对有关活动的开支作统计。统计结果一式两份,一份由该部门自行保管作留底,另一份连同所有发票或收据由各部门的正部长交给秘书处进行报销。 具体报销程序:

1、要报销的发票或收据背面用黑色钢笔以下列格式填写有关内容:

用途:(发票用途)

经手人:(具体经办这笔经费的干部)

证明人:(经手人是干事有部长当证明人,经手人是部长有主管副主席

当证明人)

2、每张需报销的发票或收据必须与相对应的报销申请表装订在一起上交。

3、如果该活动持续时间在一个星期内的,上交时间为该活动结束后的该星期内;如果该活动持续时间超过一个星期,上交时间是该活动结束后的两天内(节假日时间顺延)。

4、各部门部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票或收据亲手交给秘书长,并在帐簿上签字核实。

5、经秘书处审批,在确保发票或收据的金额、内容与报销申请表上所写一致并每张发票或收据都注明经手人和证明人后,秘书处财务管理人员根据各部门实报金额进行记录。

6、由学生会秘书长从学院学生会经费中向各部门正部长支付报销费用。各部门正部长必须核实并签字后方能领取金额,再由正部长负责将金额返还给其部门成员。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设立一个银行帐号,存入学院学生会经费,由学生会秘书处的财务管理人员专门管理。

2、学生会秘书处设两名人员专门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包括正秘书长和一名副秘书长。财务管理人员需定期进行财务管理学习。

3、学生会办公室设立一帐簿来记录学院学生会的收入和支出,由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保管并认真填写好学院学生会的收入支出情况。

4、设立帐簿同时,学院学生会的收入支出情况也要制作电子版财务表,以便保管财务记录情况。

5、学生会办公室定期做好财务计算,并向学院团委书记汇报财务收入支出的情况。

6、帐簿和电子版财务表除向学院团委书记和学院学生处公开外,一律由办公室保管好,不对外公开。

财务制度的建立是为了更好地配合各部门的工作,规范财务管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各相关部门仔细阅读上述财务制度,并积极配合执行,使学生会的内部运作更有效率,使财务管理更明确、清晰。

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档案是学院学生会随着成员管理、教育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的开展而积累的文

字资料,是学生会工作的历史证明,是学院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学院学生会的各项档案由秘书处分类管理,每学期末,秘书处要对档案进行整理,配合

学生会的各项评优工作。

3、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秘书处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做非工作之用。

4、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及时归还,

不得遗失。

5、借阅手续:

(1) 各部副部长、干事、借阅资料要征得部长同意,并由部长以书面形式告知秘书处备案。

(2) 秘书处作好借阅档案的登记手续,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3) 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星期(主席团同意可适时延长),延期归还者,由秘书处

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 复制文件必须征得秘书长的同意。

6、外单位借阅学院学生会工作档案,需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生会主席同意后方

可,秘书处要对外借档案作好外借登记,外借期限为一星期。

7、外借挡案不得为档案原件。

秘书处文件管理制度

1、秘书处需定期上学院学生会内部邮箱:以及各系秘书处内部邮箱:

xshmsc@126.com查看各部门和各系上交的材料,统一整理好转发到指定的邮箱。对于各系、各部门没有按时上交的情况,需如实反映给主席团,作为评优的标准。

2、对于每次例会,秘书处要做好会议记录,打成电子版,每月1日压缩后发给主席团,并

且每月1日要把上一个月所有的会议记录打印出来,发到行政楼108秘书处文件夹,方便查阅。

3、秘书处要把各部门,各系的活动资料整理好,存档备份,并且放在行政楼108学生工作

电脑F盘,秘书处文件夹,方便大家查阅。

学院学生会秘书处

第六篇: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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