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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窗口单位工作总结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江苏省XX县通过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展“三亮、三创、三评”活动,提升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推进窗口单位创先争优,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好处。
大力推行“三亮活动”,增强服务意识。一是“亮身份”。全中心窗口单位通过佩戴“我是共产党员向我看齐”胸牌、党徽、工作牌等标识标牌,亮明身份,喊响口号,不断增强服务和创争意识。二是“亮承诺”。各窗口单位结合本本单位实际,围绕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通过会议、广播、宣传栏、岗位牌等方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三是“亮形象”。通过在各窗口单位设立服务明星、红旗窗口,充分展示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形象,激发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积极开展“三创活动”,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创一流队伍。全中心窗口单位围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开展争当岗位能手、奉献标兵,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和素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二是创一流服务。中心一直把“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创新服务模式”为工作重心,先后取消了县发改委对年综合能源消耗总量3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备案、县国土局商品房出让土地转让的审批管理等手续。三是创一流形象。县地税窗口推出“预约服务”,县房产窗口加强“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的宣传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认真组织“三评活动”,优化服务环境。一是个人自评。县交通窗口开展“两查、三心、四个一”服务,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自评,查找问题、优化环境。二是领导点评。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主题会议,就窗口服务质量进行集中点评,评选出红旗窗口和服务明星,存在问题的窗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群众测评。通过填写测评表、满意度问卷调查表、服务留言薄等形式,让服务对象及时、简便地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同时采取组织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篇:窗口单位的工作总结
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我镇按照盛市的统一部署,围绕加强执法领域的法治化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环境这一目标,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__年以来全镇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到位是关键
__年以来,按照盛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十都的实际,十都镇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开展了“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工作。镇里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镇委委委员、__担任组长。各创建部门、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干具体抓,使全镇创建活动有声有色地开展了起来。把创建工作当成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大事来抓,既明确了分管领导,还确定了一名专干具体抓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健全制度作保证
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各部门、单位把健全各项制度,作为推进“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的重要保证。率先推出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和(限时办法制)等制度,以此来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各部门、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中,采取措施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一是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行政职能、人员分工、办事程序、法律依据、投诉电话等予以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建立追究制度,严格进行行政问责,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三是完善监督制度,认真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行风监督员,每季度定期听取他们对各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从而规范各部门、单位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工作。
三、强化管理抓落实
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__”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必须强化管理抓好落实。__年以来,我们根据(湖南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从两个方面狠抓了创建活动的落实。一是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根据动态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坚持每半年对创建活动进行一次检查,并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依法治镇领导小组例会上进行通报,从而推动了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今年盛市部署考核工作后,依法治镇领导小组有关领导非常重视,要求按考核程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的同时,对全镇各部门、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一次检查。具体措施是将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分发给各创建部门、单位,要求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到5月10日止,全镇有18个开展创建活动较好的部门、单位上报了(自查考核表)。二是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在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进行考核的工作中,我的严格按照盛市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分别征求公、检、法、纪和综治、计生、信访、安监、法制、街道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认真地进行核实。在有关部门和当地社镇居民中广泛征求意见,使考核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推动了创建工作继续深化。
第三篇:窗口单位个人工作总结
根据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川人社明电〔20xx〕4号)精神,我市从20xx年10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组织,制定方案。
市联席会议制度办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部署全市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工作任务和职责,广泛宣传,加大排查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监察处理和源头性案件移交查办工作,强化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责任明确,确保成效。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攀枝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县(区)考核办法》和《攀枝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门考核办法》,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对各自分管领域内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住建、交通、水利等建设施工领域、工矿加工企业等重点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检查,对建设施工领域总承包企业直接或受委托发放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设立、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参加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20xx年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确保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底前全部清偿。
(三)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营造氛围。
我市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增强了用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劳动力市场开展维权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督促用人单位和建筑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和卡通画册6800份,接受咨询972人次。
(四)集中力量,拉网检查,高压威慑。
专项检查活动以来,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协调配合,积极作为,抽调力量组成检查组,按照边宣传、边检查、边发现、边清理、边处理的原则,对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形成“不想欠、不敢欠、不能欠”的高压威慑态势。参加检查398人次;共检查各类涉及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232户,其中建筑企业163个,加工企业24个,住宿和餐饮企业19个,其他用人单位26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1户。
(五)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市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畅通、工作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各司其职、联防联控,加强源头治理,堵塞欠薪漏洞,及时预防和解决新的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发生。二是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查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查阅凭证等方式,强调转变观念,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执法,落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切实解决工资拖欠问题。
(六)工作成效。
根据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市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为重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3个多月以来,经过宣传动员、调查摸底、个别约谈、重点督查、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拉网式排查。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共清理出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1户,涉及农民工119人,涉及金额260万元;为11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260万元。全市未发生重大群体性的讨薪事件,总体形势稳定可控。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企业特别是建筑企业贯彻落实国办发〔20xx〕1号文件精神不到到位,个别项目存在层层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承包等问题;
(二)打击力度不够。以讨薪为名追索工程款、材料款等现象仍然存在,在工作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及人力来甄别。个别部门、人员对欠薪处理重视不够,处罚欠薪案件较轻;
(三)日常监管存在缺失。主动巡查力量不足,处理处罚不到位,没有完全将欠薪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督促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承担起政府项目清欠和重大案件事件处置处理的主体责任,确保问题处理定人、定责、定时、定性。市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推动部门密切配合。发挥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办的指挥棒作用,继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督办、目标管理和考核,推动各县(区)人民政府、钒钛高新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源头治理,监管到位。一是加强排查、预防拖欠,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协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按月足额实名实人银行代发工资支付模式,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从制度上防止新的拖欠产生。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在工程立项审批、施工企业开工、工程竣工验收上实行全程监控,对施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台账,在保证全市全覆盖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做到用工企业和项目一个不漏。三是做好群体 性事件、极端事件处置预案,分析研判重点行业和难度大的案件,既要排查隐患,着力化解,也要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合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执法刚柔并济,惩戒毫不留情。一是对欠薪企业实行一企一策,专人督办,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措施、责任、资金落实到位,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专设投诉受理窗口,设立24小时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切实消除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带来的社会稳定隐患。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严格办案程序,速立速查、依法处理处罚。健全快速打击机制,与住建、公安等部门加强合力,对符合条件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批,震慑一片。三是落实“黑名单”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对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行业(项目)主管部门和刑事司法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人社部门和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有效打击和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