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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推动我市印刷业健康、繁荣、有序发展,树立印刷经营企业良好形象,我们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维护印刷企业良好形象。
二、坚决杜绝印刷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严禁非法加印、销售委托印刷品;坚决抵制盗版盗印、制假贩假行为,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
三、在印刷活动中严格执行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并按规定留存备案材料。
四、在企业内部开展经常性教育,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印刷经营活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特此承诺。
承诺企业(盖章):
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网吧经营安全承诺书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网吧向奎屯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众合法利益的活动;
2、作好上网信息记录,认真登记上网人员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并按规定保存备份60日。否则出现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网吧业主承担;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网吧必须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系统,不得私自卸载、删除或修改安全管理软件;
4、不得将“网吧”出租或私自转让;
5、在没有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之前,不以任何理由营业;
6、在醒目位置悬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安全管理制度》;
7、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种违法行为;
本网吧将认真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按照情节自愿停网3-15天自行内部整顿,同时主动接受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
网吧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三篇:守法经营承诺书
为自觉规范卷烟经营行为,共同维护好健康有序的烟草市场环境,本人就自身卷烟经营活动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四川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守法、规范、诚信经营。
2、规范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烟草制品、出口倒流国产烟草制品,不向未成年人售烟,自觉接受烟草专卖执法部门监督管理。
3、规范货源渠道。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自觉抵制外来非法卷烟,不使用其他经营户的`账户订购卷烟,不从其他经营户处收购卷烟用于销售。
4、规范卷烟销售。一次性销售卷烟不超过50条,不将卷烟销售给不法烟贩或其他经营户,不为其他经营户或亲朋好友代销卷烟,不为其他经营户或烟贩代购卷烟,对于单笔销售10条卷烟以上的,自行登记购买人姓名、住址、电话及用途,确保不是用于销售。
5、规范证照使用。保证实际经营情况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一致,不出租、出借、出让、伪造、变造、涂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规范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6、及时变更登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退出卷烟零售业务时,及时告知辖区烟草稽查中队,主动办理相关手续,保证未售完卷烟在烟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规范处理,不得向他人甩卖。
7、无高价位卷烟经营资格,不参与高价位卷烟经营。不出现标价或销售价格超过1000元/条的行为,不摆卖”纪念烟”、”订制烟”、”专供烟”以及2包、4包等异型和礼盒包装烟;
8、自觉抵制各类卷烟违法活动,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3举报。
承诺人:承诺时间:
第四篇:网吧承诺书
为了自我身心的健康发展,为了不遭受网吧的毒害,为了在有限的时光里学到更多的科学文化知识,从今天开始我决心远离网吧,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学习中来。为此,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积极响应学校对全体同学提出的“远离网吧”的各项要求,从今天开始决心不进营业性网吧。
第二、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绝不夜间去网吧,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向老师请假;有效利用时间,形成良好的学习、生活规律,克服不良习惯,共建和谐校园。
第四、平时与同学之间相互鼓励,彼此监督。如发现其他同学进入网吧,我要主动制止,并积极向老师报告。
第五、合理安排课外时间,锻炼身体,磨砺意志,陶冶高雅情操,绝不沉迷网络。
第六、凡是在校期间由于本人进入网吧而造成的一切安全问题和后果,与学校没有任何关系。同时,也动员本人的监护人在本承诺书上签名并且起同样的法律效应。
承诺人: 年级 班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沭阳县李恒初级中学
20xx年10月28日
第五篇:网吧承诺书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网吧向奎屯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秩序,侵犯公众合法利益的活动;
2、作好上网信息记录,认真登记上网人员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并按规定保存备份60日。否则出现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网吧业主承担;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责任,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3、网吧必须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系统,不得私自卸载、删除或修改安全管理软件;
4、不得将“网吧”出租或私自转让;
5、在没有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之前,不以任何理由营业;
6、在醒目位置悬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安全管理制度》;
7、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主动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种违法行为;
本网吧将认真遵守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按照情节自愿停网3-15天自行内部整顿,同时主动接受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
网吧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第六篇:网吧承诺书
我是 (经营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 ,为认真执行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县政府安全生产有关要求,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不经营含有色情、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经营非网络游戏;
二、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三、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外营业;
四、在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及警示牌,不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五、严格规范对用户上网信息登记制度,并确保上网信息、记录备份保存60日;
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要求。
如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县文化执法局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5月30日